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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数十家餐饮店因店招、菜名以及菜牌上含“青花椒”三字被上海一家餐饮公司告上法庭,此事引起了热议,网友甚至怀疑此次维权有“碰瓷”之嫌
但仔细查了下,发现事情好像不是那么简单
案情状况
此次青花椒事件的原告均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万翠堂认为,自己注册了“青花椒”商标,被起诉的商家在招牌、菜单等处有“青花椒”的字样就是侵权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这家万翠堂是什么来头。据查询,该公司在第43类餐饮服务上,一共拥有10件“青花椒”商标,最早的一件由2016年转让得来;之后,上海万翠堂又分别在2015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补充注册带“青花椒”的商标
上海万翠堂起诉他人使用“青花椒”商标,自然也就引起他人对“青花椒”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一共被提起6次无效宣告,无一例外,全部是上海万翠堂胜出,商标予以维持
看了这6次的无效宣告,争议的焦点都差不多,主要在于:青花椒用于第43类是否属于描述性使用,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直接说明或描述服务的内容、质量、方式、住宿等。上海万翠堂的答辩也主要为:青花椒作为一种调味品的原材料,并未直接表示争议商标指定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等,而这个答辩理由也被商标局认可,因此商标始终没有被无效掉
为何能注册
很多人会有一个疑问,“青花椒”是一种常见的调味品,为什么就能够注册为商标?
青花椒,如果用在第30类食品上,确实不能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显著性,不能予以核准注册;但如果用在第43类餐饮服务上,是可以注册的,毕竟用商品名称来表示服务,这本身也没什么问题
而法院的判决也认为:在通常意义上,青花椒系一种植物及其种子以及由其制成的调味料的名称,但“青花椒”本身并非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不得进行注册的事项,其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性和显著性,故在涉案青花椒商标已合法注册的情况下,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
在这里得插一句,很多人没了解清楚情况就无脑谩骂,实在不可取。商标的核准注册是有着严格的程序,无效宣告更是有着评审专家把关,拿不定的还有评委会存在,尤其是有重大利益冲突的,商标局在做决定的时候慎之又慎
这并不是“潼关肉夹馍”式的维权。“青花椒”不是地理商标,其维权方式按照法律逻辑来看,并没有什么太多漏洞。如果餐馆在招牌上使用了“青花椒”字样,使公众产生了混淆,该餐馆可能就构成了侵权
案情后续
万翠堂在回应媒体时称,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正尚律和)发起,并非上海万翠堂本意。并否认了通过恶意诉讼或者利用商标来赚钱的说法
目前,万翠堂已责令正尚律和撤回全部诉讼,并停止与其合作,进一步沟通是否存在过度维权,保留追究正尚律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昨日,正尚律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已经接到了万翠堂方面的电话,近日会发文统一回应此事
而被起诉的商户称可能接受道歉或继续准备反诉材料,起诉万翠堂的青花椒商标无效。如果万翠堂起诉的目的如果不是为了维护商标专用权,而是企图通过诉讼赚取利益,被起诉的餐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依法请求万翠堂赔偿其因该诉讼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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